11月28日,第二届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聘任仪式在省司法厅举行,省政府副秘书长唐少鹏,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占峰参加会议并讲话。会议宣读了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名单,并为28名立法专家颁发了聘书。我校多名校友及教师获聘为第二届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,他们是法学院院长王波教授、杨军教授,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永安校友,北京德恒(西咸新区)律师事务所主任闫玉新校友。受聘仪式结束后,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、厅长杨政国询问了我校法学专业建设情况,并要求充分发挥优势,积极为陕西省地方立法建言献策。王波与杨军表示,要以此次受聘为新的起点,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依托学校财经管理特色优势,发挥好研究团体作用,认真履职尽责、积极建言献策,为不断提升陕西省政府立法工作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。此次多名教师及校友获聘,不仅是对我校在法律教育领域人才培养成果的肯定,更用实际成绩展现了广大校友在各自岗位上发光发热,推动社会发展的校友力量。未来,学校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校友们在不同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,不断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,共同促进法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。
一、项目名称:西财携手同行.大学生应急救助基金二、服务对象:西安财经大学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。三、项目实施时间:自本基金项目发布之日起,试行三年。四、目的:通过为在校学生遭遇突发状况及时提供帮扶,增强学校的凝聚力,提升学生的归属感。五、申请条件:1.在校期间家庭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需要及时帮扶的;2.在校学习期间本人突患重大疾病需要及时救助的;3.以上条件符合一条即可申请。六、资金来源:基金会募集的专项捐赠和基金会非限定性资金结余。七、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校纪委、学工部、研工部、审计处、社会合作处、受助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组成。八、资审及实施程序:1.由学生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,二级学院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,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学工部牵头,召开会议形成文件公示。2.基金会根据公示结果,将救助金统一支付到学校财务处,由财务处统一发放给申请学生本人。3.根据《西安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》(西财大生发〔2019〕42号)要求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学校可以不予补助,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的救助金额:(1)有高消费行为,或抽烟、酗酒、铺张浪费者;(2)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者;(3)在申请救助金过程中弄虚作假,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者;(4)学习不思进取,出现学业预警现象者。九、额度:1. 家庭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视灾情每人每年帮扶人民币1000.00元至5000.00元的一次性经济援助;2. 突患重大疾病的每人当年一次性救助人民币5000.00元至10000.00元,同一疾病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,特殊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;3.如遇极其特殊情况,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方案报评审委员会讨论具体救助金额,单人单一事件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000.00元;4.以上额度具体资助金额均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,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定。十、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随时对救助金的支付、发放、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。西安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